親愛的鄉民您好:
有關來信詢問的問題,本所社會課回覆如下:
一、衛福部之「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符合領取資格情況下,可領至兒童滿2歲當月份。
二、教育部之「2至4歲育兒津貼」,在符合領取資格情況下,可領至兒童未滿5歲就讀大班前一個月。
【育兒津貼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0-2歲兒童;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兒童。
二、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三、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四、0-2歲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化幼兒園。
五、未經政府收容安置。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您的建議將是崙背往上發展、進步的力量。
最後 敬祝 萬 事 如 意
崙背鄉公所 敬上 日期 :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