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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組織圖

本所置鄉長一人,綜理鄉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置秘書一人,掌理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業務單位包括:民政課、社會課、財政課、建設課、農業課等,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幕僚單位包括:秘書室、政風室、主計室與人事室。

此外還設有圖書館、幼兒園、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殯葬宗教管理所等附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