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公所提供體育競賽績優選手獎金,但最近孩子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各級學校體育競賽,獲得評比特優,主辦單位說明因參賽人數眾多,故成績以特優、優等、甲等評定,並說明特優為第一名,優等為第二名......。但目前本鄉的獎勵辦法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才給獎勵,孩子努力這麼久,也在來自全國眾多選手中脫穎而出,卻疑惑縣賽獲獎有獎勵,全國賽獲獎沒有獎勵的矛盾,甚至疑惑以後只參加縣賽就好了,但這豈不是失去了鼓勵孩子爭取更高榮譽的初衷,祈請納入獎勵裁量。
親愛的鄉民您好: 有關來信詢問的問題,本所民政課回覆如下:一、本所對於轄內學子參與各體育賽事獲獎者均會親至校頒發獎狀乙幅及張貼紅榜祝賀以玆鼓勵。二、本所亦另編列有本鄉體育選手獎勵金發給辦法,因近年來各種賽事項目日增,是項經費視本所財源會訂定規則並用罄為止,貴家長所提意見本所會審慎參酌以謀學子福祉,達推廣效益。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您的建議將是崙背往上發展、進步的力量。 最後 敬祝 萬 事 如 意 崙背鄉公所 敬上 日期 :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