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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請符合資格之申請單位,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單位:崙背鄉公所

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審查及考核要點。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時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審查及考核要點第四點補助項目規定辦理。

(三)資格條件: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審查及考核要點第三點之補助對象為於本縣立案之本鄉各社區發展協會及本鄉各社團且會務運作正常者。

(四)審查方式: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審查及考核要點第五點申請時間、第六點應備文件及第七點審核規定辦理。

(五)補助金額上限:同一申請單位以每年補助一次,或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二萬元為限(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審查及考核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20萬元。

二、申請時請填具「申請單位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三、檢附「申請單位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雲林縣崙背鄉公所補助社會福利經費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