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明(109)年1月1日起民國90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 單位:崙背鄉公所

一、自109年1月1日起,民國9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二、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