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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及「雲林縣政府轄內溯溪活動業安全及消費保護」查核計畫,請貴單位辦理溯溪活動前,應於活動開始日十四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活動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請查照。

  • 單位:崙背鄉公所

檢送「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及「雲林縣政府轄內溯溪活動業安全及消費保護」查核計畫,請貴單位辦理溯溪活動前,應於活動開始日十四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活動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