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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線上直播等視訊播出方式經營,鏡頭前涉及未戴口罩及是否群聚行為」一案

  • 單位:崙背鄉公所

一、依據110年7月30日府衛疾字第1100011106號函辦理。
二、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防治需求,衛生福利部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倘經公告須關閉之場所,於停業期間改以線上直播方式經營,且除該場所工作人員外,無其他民眾進入,亦無進行其他聚會活動,則無違反上開工告知聚會規定,惟仍應落實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環境清消及人員健康監測等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