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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29日公告各公開發行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場地之容留人數,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集會活動人數限制有較寬之規定,從其規定,業經該會於110年7月30日以金管證交字第1100363085號公告發布,檢送公告影本1份

  • 單位:崙背鄉公所

一、檢附公告影本1份。

二、尚有違反旨揭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由警察機關蒐集提供相關違規事證,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