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公告影本1份。 二、尚有違反旨揭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由警察機關蒐集提供相關違規事證,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下罰鍰。
一、檢附公告影本1份。
二、尚有違反旨揭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由警察機關蒐集提供相關違規事證,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