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12年7月10日府衛疾字第1120545105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12年7月10日府衛疾字第1120545105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