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申請救助項目之災損程度符合本會公告災損天氣參數, 或災損嚴重經本會公告者,經基層公所查證農民曾於最近一 年內 (含本年度),以申請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參與下 列農業政策之一有案者,基層公所得免勘查,逕填具救助統 計表層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一)參加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領有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轉(契) 作獎勵、生產環境維護給付及大專業農轉(契)作獎勵等相 關給付。 (二)通過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 (三)領有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四)領有農產業保險補助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