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攜帶以下文件至公所社會課辦理換發、補發】: 1.一吋彩色照片2張。 2.申請人身分證(未成年提供戶口名簿)。 3.申請人(身障者)之印章。 4.代辦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5.舊有之身障證明(遺失者免附)。 【備註】姓名變更者,需檢附有記事欄位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請攜帶以下文件至公所社會課辦理換發、補發】:
1.一吋彩色照片2張。
2.申請人身分證(未成年提供戶口名簿)。
3.申請人(身障者)之印章。
4.代辦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5.舊有之身障證明(遺失者免附)。
【備註】姓名變更者,需檢附有記事欄位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