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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

【可逕洽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身障科05-5523442;或至本所社會課辦理】

身障者參加社會保險「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申請應備文件(申請隱藏/恢復)

  1.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身障者印章
  4.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無代辦人則免附)

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之身障者「社會保險費補助」申請應備文件

(當年度1月份至6月份保費於當年9月底前提出申請;7月份至12月份保費於次年3月底前提出申請)

  1.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身障者印章
  4. 縣政府之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核定公文
  5. 身障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6. 當年度投保單位開立之自付保險費證明單或金融單位收據正本
  7.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無代辦人則免附)